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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3

夏天,煙火,我的屍體

我喜歡這三個字詞的組合,或者該說,藏身於三個字詞背後的,若不是故事,還會是什麼?


夏天
"才人多桀"是尼泊爾人,他有一台破車,除了駕駛座外所有車座墊都是破的,包括車窗玻璃也沒有。那夏天,我們坐著這台車,由台北殺到墾丁,一路上聽陳昇的歌,臉陸續吹著北部的、中部的、南部的、田野的、城市的、海洋的風。夜晚在夢幻墾丁PUB打工,開不停的啤酒蓋,收不完的啤酒瓶,老外的醉臉,毛毛手,身上的刺青,我的幸運腳環,店中央的游泳池,店前頭的舞台,唱不停的搖滾,吶喊。星星出來後,在南灘搭起帳棚,在黑暗中聊天,聽海潮,睡著,做著被海浪沖走的夢,早上醒來全身疼痛,跳下海,衝浪游泳。那是記憶中,我的夏天影像,絕對正宗,難以取代,卻,很遠,很遠,再也沒出現過。

煙火
他說要不要到屋頂放煙火,我笑他像小孩,其實不過也就是大支的仙女棒,搞什麼浪漫,而那時,還沒有101煙火。後來,2005年底看了一場煙火表演後,我也才開始明白煙火燦爛的短暫真義,之後,總是在那180秒特別寂寞,寂寞到無處可躲。五顏六色的火光,五顏六色的人們,五顏六色的每年,對照起怎麼也清除不了的,我的一身黑暗。煙火,可不可以低調?煙火,可不可以與浪漫無關?煙火,可不可以從來沒有出現在我的生命中?可惜,沒辦法,沒辦法,沒辦法,發生的都已經發生了,發生過的也過了。

我的屍體
他死的時候,我親眼看見,就在我家門口。救護車來載他走了,匆匆忙忙為他蓋上一床紅藍格子相間的廉價棉被,我想著他死前有沒有撇見我一眼呢?我想著他知不知道我喜歡他呢?我想著他死了之後,為何事情仍是如常運轉,我想著天空為何不從此天天落雨?我想著,他的死是不是可以再深刻一點,悲愴一點,令人難忘一點。於是,我配合著他的死,在心裡獨自沈默好久,沒有人知道的沈默。那年,我10歲,他26歲。好幾年,我蓋上同一款紅藍相間的棉被睡覺,忍受廉價棉被無法在冬夜帶來溫暖,只帶來更重的濕氣,彷彿與他一起被埋在深深土裡,或許蓋上棉被之後,我只想再次記起他的笑臉,但怎麼地,我看見的永遠是稍縱即逝,來不及看清的,蓋上棉被的,他的屍體(我的屍體)。


後記:本篇名發想來自「夏天,煙火,我的屍體」書名。

故事從夏天開始,一個九歲的少女被另一個天真無邪的少女殺害了。故事奇怪的地方是以屍體為第一人稱來描述,描述殺人的少女和她哥哥如何費盡心力隱藏屍體,就這樣,圍繞著一具屍體,年幼的兄妹開始了一段惡夢般的冒險。他們可以躲過大人們的雙眼,順利藏起屍體嗎?

作者/乙一。日本福岡人。1996年17歲時以"夏天,煙火,我的屍體"一作,獲得第六屆JUMP小說‧非小說大獎出道,作品領域橫跨恐怖、推理、純愛,目前是日本當代最重要的大眾小說家之一。2003年以《GOTH斷掌事件》獲得第3屆本格推理小說大獎。


※資料來源誠品網路書店


重貼舊文:寫於2008.01

2010/09/01

若說芝麻開門,門就會開的話

有次,我遇上一個人,他將我關閉的門輕輕推開,力道很緩很柔,彷彿有著化骨綿掌一般。
門關了很久,久到連自己都忘了門是關的,門後一切早已蒙上很厚塵埃,他輕輕拂拭以嘴吹氣,幾番令我嗆到,但我沒有逃,因為我開始快樂享受陽光與月色的變化,細細感受風雨與冷熱給我的敏感,而離家許久的文字,終於回家。我們玩著詩,玩著故事,玩著花、樹、土才懂的密語….

後來拂塵的人愛上了我,我也愛上了他,但塵埃早已清完,所以我不知以什麼理由留他,他也沒有找理由留下。開著的門持續的開了一陣子,但文字卻又開始頻繁離家,我的眼光不再追逐陽光與月光的變化,身體不再因風雨或冷熱而敏感。雖然,我仍持續打掃著屋子,讓一切看來似如以往,
然,門卻早就默默闔上;以為掃掉的灰塵,聚在屋內無法飄散。

寫於2008.04

PS:因為最近此人消息頻頻,所以想起這篇舊文,有時變化是好的,尤其變得我不再認識你

2009/11/04

麥可傑克森《未來的未來》



先前我就已經說過麥可傑克森來台時的演唱會,我有幸曾經參與,但與麥可之間的連結與對他的喜愛,又何止只因看過他一場演唱會就足以在他今年六月驟逝後被無限放大?

當我還只是國中生時,我擁有了我人生第一台的隨身聽,是可以放進錄音帶卡匣那種,我還記得,在某個週末我的父親送我這台隨身聽後,我將它帶出門,因為下午有個英文課的補習,我拿去秀給同學們看,其中有個同學,在我之前就有了這麼一台機器,我想向他借些卡帶來聽,但他推薦我可以聽ICRT,而且還可以讓英文程度進步,同學幫我調好頻道後,將機器交還給我,我便迫不及待將耳機塞進耳朵,當耳朵第一次接觸到耳機的聲響,那種奇妙的感動幾乎很難形容,音樂的魔力就像是伸出雙手似的將我環抱,雖然四周的人物依舊動作,但你彷彿置身另一個空間與世隔絕,時空這時同時兼具了流動與凍結,世界變得像觀看默片似地奇異.....這份記憶依舊,而那貼近我耳朵的第一個聲音,就是「麥可傑克森」


2009.10月底《麥可傑克森未來的未來演唱會電影》(Michael Jackson'sThis is it)於全球同步上映,這部以倫敦排練演唱會過程所組成的花絮電影,在觀影前,我不免擔心這是否會是一部參雜過多訪談與支離破碎片段的組合,當然也會想著這片子畢竟是唱片公司在麥可死後再繼續消費他的產物,而我們要不要也成為一枚幫兇....但誠如影片開頭簡單的寫著「獻給粉絲」如此單純的立基點,其實就已說明這絕對是份禮物,一份可以滿足粉絲再看麥可好幾眼,並留下滿滿追憶的禮物。我想告訴同樣喜歡麥可的朋友們:「如果近期實在無法撥空去看看這部電影,那麼請於日後出版DVD後,買來珍藏一份,必定不會後悔」。(不過由於這部片子著作權隸屬於許多單位,發行DVD應該不是一時半刻可以實現的事)

我該怎麼告訴你們這部電影呢?我多想欣喜地對你們說,它成功且體貼地撫慰了身為粉絲,面對麥可驟逝的所有傷悲,當我們在看著採排紀錄片的每一秒,我們從粉絲的身份,彷彿也化身成現場的一名工作人員,不僅期待著這場演唱會,也同時看著麥可是如何調整每個讓節目更趨完美的細節,我們不再仰著頭,遠遠望著麥可尖叫,而是成為他身邊的一員,跟他一起完成一場永遠再也不會出現的精彩演唱會...身為粉絲來說,或許,這樣的一種接觸,更叫人永生難忘....

在這部影片裡,我們確實可再紮紮實實享受一遍麥可所有經典曲目,更欣喜看見Thriller與Smooth Criminal這兩支經典MTV的重拍經過,而當麥可靜靜站在台上唱著earth songs這首歌時,我又再次回到第一次聽麥可聲音的感受.....世界靜了下來,「心」被他幽微又性感的聲線,拉著飛了好遠...

大螢幕上的麥可是那麼近,近到你第一次那麼清楚的看著他,心情就如同那些從全球各地徵選而來的舞者一樣,我們參與了這場演唱會,與在我們生命裡產生啟蒙的人,完成了一場活生生的接軌,原本以為不可能發生的卻發生了的夢幻感,終究注定激動無法控制淚流...

麥可的謙虛有禮,麥可的輕柔語調,麥可的緬靦一笑,麥可的神色篤定,麥可的轉身投足,麥可的巨星魅力......全都透過這部紀錄片電影,收進眼簾,放進心裡...

Michael,真心謝謝你,曾為我生命帶來過的....我愛你。



懷念MJ身影請至■麥可傑克森youtube頻道

PS:散場後我發現觀影的年齡層大約都與我近似,這是個好現象,而也有不少年輕人因為麥可的死亡重新注意到有這麼一位明星也是很棒的事情,從麥克於全球最走紅之際,到後來的創作銳減甚至停滯,這整整斷層10年的流失歲月,就在這場電影中留下完美絕響...延續到未來的永遠永遠....

(這影片叫我再看100遍,我想我也不會膩)思念的力道總是人世間最強的一種情緒....



2009/09/30

神祕最終場

DEAR:

望向窗外101大樓,那是我們各自所居之處所能輕易瞧見的標地,看著它總難以避免的想起你,窗外景色依舊,人則是隨著記憶的累加,賦予所見景物許許多多代表意義...你知道的,我仍舊經常性的晚睡,所以總能輕易的遇見它熄燈之後的模樣,這時大樓的輪廓往往清晰不比白日,有時陷入一片霧茫茫之中,有時則鑲在仍舊看得見白雲的晴日夜空裡,有時則在一場夜間的雨裡被刷洗得變形。但,我是清楚它所在方向的,它一直就在那裡,就在我稍轉身子10度,往前跨上一步,就能夠到達的距離,似乎。


我們身處的台北盆地,在七月之始隨即日日乘裝起超過30度的高溫,惹得人們總鎮日守在室內,而你的工作許多時候需要在外奔波甚至遠赴他鄉,在城市與城市的移動間,我想,不變的仍是你認真執著於工作的臉,然而不斷改變的是,我們之間的距離。

夜了。盆地穿上一件件霓虹彩衣,以凌亂的姿態佔領某些台北人的孤寂,而我卻想念起獨自前往墾丁南灣,讓腳ㄚ在留有白日溫度的沙灘上磨蹭的觸感,耳朵所聽皆是海潮,眼簾所見盡是一片寶藍的寂靜,紛亂就這樣很自然的拋進了海裡,在沒有光害的寧靜夏夜,我想,那是我們雷同的記憶,只不過終究來不及一起前去。

沒見過在夏天的你,你汗流得多嗎?你的手臂線條穿起白T恤,我想一定非常迷人;我有沒有說過,你笑起來的酒窩與夏日的開朗非常搭配;在這樣炎熱的天,想必你維持著裸睡的習慣吧?然,睡前有人可以讓你道聲晚安嗎?現在的我,經常對著101說,而你呢?

這是屬於我們所處的城市,屬於我的記憶,屬於台北這裡。
在這裡,每天都有許多小小故事流轉,如同今日台北電影節所看[蒙特婁六重奏]的片章。
在城市中,緣起與緣滅,歡樂與悲傷,不停的製造、複製、循環著
而,一個人的生與死,也極有可能發生同一個城市裡。

然,親愛的,我始終知道。
你的難題,從不是如何愛這個城市,而是該如何將這個你只是視為工作之地的所在,當作如故鄉般的認同罷了,而這也是許多來台北工作或求學的孩子們一樣的問題,或許,你們認為終究有一天會離開這裡,但如果,離不開呢?

台北。或許不是你的家,但在這裡早不斷累積過多,想拋卻拋不開的情感記憶....

※寫於2006.7.10

直到生命結束,也不會忘記

我記得他,深深地記得一件事。但我跟他已經沒有任何關係!
當年感情糾纏的景況,早像風化的石頭,辨識不出原本的形體;但我依然深深地,深深地,記得關於他的一件事情。一件,到死都不會忘記的事情;而,每每想起「那件事」我總忍不住連番感嘆,人生怎麼如此奇妙!

人生奇妙,妙在無法預料,妙在行過千帆後,所有事情都如遠景般,越來越渺小後...只剩下某件奇怪的事,被莫名奇妙記住了,刻在腦子裡...「死」也不會忘記....


你知道自己被某位朋友「記得最深刻的事」是什麼嗎?


我想像著,我被某個男人記住的,會不會是我說過的「睡覺前洗澡是對主人的禮貌」;會不會在他離開我的床後,上了別人的床,又或自己獨眠時,每一晚腦子會自動播放這句話語...不可知,相當不可知!...究竟我們的哪件事,會被他人記得,並且記成了「死都不會忘」的事情

被記得,並不是用了心,就行。
死都不會忘的事情,不見得具有什麼意義。


有誰能肯定,「誰」會記得「誰」一輩子呢?
那些以為終身會記得的,事實證明,血淚斑斑又或歡笑不已,早就無法克制的持續模糊下去,僅剩的,有可能是某個相當跳脫常理的事情,亦有可能是一句微不足道的話語,像是「騎車下坡時,不要加速」。是的,這就是那個在我生命裡,亦師亦友,亦兄亦長,曾經讓我愛到肯離家出走的男人,讓我記住的事情。只要我騎著車,遇到下坡路段,腦子就會自動播放的話語...


相對殘酷的是,面對一些天天相處的人,我發現許多的相處都極無意義,與她們之間的點滴,我幾乎料想得到,總有一日等到不用天天相處了,記憶會像突然吹了一陣風似的,散掉。


到底什麼事情,足以到生命結束,也都記得牢緊;又或我要問,到底到生命結束前,我們還能記得多少真正「有血有淚」的事情?


再說一次!「死都不會忘的事情,不見得具有什麼意義」
※寫於2007.12.21

曾經是狠毒的詛咒

或許,應該再也不要在七月提起生日這回事,
或許,也該忽視毒辣陽光引發前往海島流浪的暗示
或許,夏天,只會越來越低調
或許,日子,是這樣充滿或許

2005年的生日,我徹底喝醉,之前沒有過,之後也不曾有;那年KTV包廂裡擠了快20人,有熟悉的,也有不認識前來捧場的,幾個曖昧對象也一起曝了光,甚至連親弟弟都在場...要怎麼分身照顧每個親疏呢?我不過早就打算著在眾人面前喝醉,一開始就這樣打算著.....

醉的速度,來得很快,沒多久我開始大哭,無法控制手腳的運動,癱軟在沙發上,我第一次明白什麼叫做「整個世界在旋轉」,我知道不斷有人來撫摸我的額頭,或是牽起我的手,但那只是使噁心感更加嚴重,我抽抽咽咽的,不斷說著「我‧好難過」


好難過...好難過...我真的好難過....
彷彿2005年之前所有的委屈,都一次傾倒了出來
哭到太陽穴發疼,哭到手腳發抖,哭到全無形象...

後來,似乎很多人都喝醉了,廁所前蹲著坐著癱軟著的不同程度醉意的你我,眼裡同樣索求著某種救贖,或搶著與馬桶做好朋友,那夜,有好幾個人的頭,都塞進了馬桶的胸膛,傾盡全力..吐到虛脫..

被二個人架著送上計程車離開,連高跟鞋也穿不住,由另一人拿著,回到家前的花園中庭,又跪倒在地吐了一陣.....

我後來想,到底是怎樣的難過,可以讓我們那樣醉?
會不會真相其實是:我們希望可以再難過一點?

已顯遙遠的2005,漸漸離散成為遙遠的朋友;或許人生一次一次教會我們明白的是「陪伴」化為曾經的機率,遠比昇華為永恆的機率要大得太多太多.... 「曾經」是天底下最狠毒的詛咒。芭樂米,前幾天也剛好這樣說。